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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3-22 16:08:13 股吧网页版
关于招商招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3-22

  关于招商招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对已经存续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且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施行之日起 6 个月内予
以调整。根据《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招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招商招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招商招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简称“《基金合同》” )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包括前
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资产估值、基金的信息披
露等。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告附件。
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系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且对现有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本次《基金合同》修订已经过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并已报监管机构备案。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但为不
影响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合同》中“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的
条款约定将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起正式实施。本基金将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起,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 1.5%的赎回费。本基金管理人经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已相应修订了本基金的《招商招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协议》,并将在更新的《招商招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中作出相应调整。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招商招华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
的网站: www.cmfchina.com 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887-9555 了解详情。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章节
内容 内容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 (以下简称“《合同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
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
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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