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商招惠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五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25
关于招商招惠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五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第 1 页 共 9 页
关于招商招惠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五个开放期开放
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2 年 3 月 25 日
关于招商招惠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五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第 2 页 共 9 页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招商招惠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招商招惠 3 个月定开债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344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4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招商招惠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招
商招惠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3 月 30 日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3 月 30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 年 3 月 30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2 年 3 月 30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招商招惠 3 个月定开债发起
式 A
招商招惠 3 个月定开债发起
式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3442 003443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注: 1、招商招惠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定
期开放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
该日)至 3 个月后月度对日(包括该日)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赎回、转
换转入、转换转出等交易申请。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该日)或每个封闭期结束
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本基
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
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
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
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
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
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2、本次为本基金转型后第十五个开放期,开放期时间为自 2022 年 3 月 30 日起 5 个工
作日(2022 年 3 月 30 日(含)至 2022 年 4 月 7 日(含)) ,开放期内开放申购、赎回及转
换业务。
关于招商招惠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五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第 3 页 共 9 页
3、本基金自第十五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包括该次日)起至 3 个月月度对日(包括
该日)进入封闭期,即 2022 年 4 月 8 日(含)至 2022 年 7 月 8 日(含),封闭期内本基金
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4、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
额可达到或超过 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
除外。本基金特定机构投资者赎回可能会导致现有的中小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该日)或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包
括该日)进入开放期,开放期办理投资者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若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
其他情形导致原定开放起始日或开放期不能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则开放起
始日或开放期相应顺延。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开放期的工作日。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
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
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