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19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兴业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新增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销售机构
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 2021 年 2 月 22 日起,本公司新增浙江同花
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兴业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兴业中短债债券 A/C,A:003431,C:003430)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其办理该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业务办理具体事宜请遵从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 新增销售机构如下: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http://www.5ifund.com
二、 重要提示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新增销售机构或本公司的官方服务平台(兴业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 400-0095-561 、 网 站
http://www.cib-fund.com.cn)咨询详情。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若增加新的业务办理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公司关于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产
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购买货币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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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