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3-28 09:20:27 股吧网页版
中证兴业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4年第2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8

中证兴业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中证兴业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4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兴业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6 年 5 月 1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67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11 月 4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
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兴业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
1、样本选取方法
(1)样本空间
中证兴业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的样本空间由满足以下条件的债券构成:
1)债券种类:在沪深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上市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
企业债和公司债,债券币种为人民币;
2)信用评级:债项信用级别为 AA 级及以上,其中短期融资券主体信用级别
为 AA 级及以上;
3)债券剩余期限: 3 个月以上, 7 年以下;
4)付息方式:固定利率付息或一次还本付息;
5)利率类型:固定利率或累进利率
(2) 选样方法
1)样本数量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和公司债占比分别为 5%、 5%、 80%和 10%;
且信用评级 AAA、 AA+和 AA 债券数量占比分别为 10%、 25%和 65%;且剩余期限 1
年(含 1 年)及以下债券占比为 5%、剩余期限 1 年(不含 1 年)到 7 年(含 7
年)债券占比为 95%。
2)选样
对不同信用级别和不同剩余期限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和公司债
按发行量由大到小、上市时间由短到长、剩余期限由长到短、票面利率由低到高
排序,选取排名靠前的债券作为指数样本。
中证兴业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
2、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债券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网,
网址: http://www.csindex.com.cn/。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
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
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
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市场风险,信用
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等。同时由于本基金是指
数型基金,特定风险包括: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计算出错的风险、标
的指数变更的风险、基金跟踪偏离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指
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券停牌、摘牌或违约的风险。本基金为债券型
指数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
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招募说明书“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
信息披露”章节约定的内容为准。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
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章节。侧
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
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
特定风险。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仅对基金经理等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进行更新,
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24 年 3 月 25 日。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的与托管相关的
基金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有说明,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
止日为 2024 年 2 月 6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23 年 12 月
中证兴业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3
31 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中证兴业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