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加丰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17
中加丰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023 年 05 月 17 日更新)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
重要提示
中加丰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由中加丰盈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转型而来。
2021年3 月11 日中加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加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内容包括中加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定开发起式基金、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者超过 50%及修订基金合同等,并将“中加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中加丰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上述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 2021 年 4 月 12 日起,《中加丰
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中加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模型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
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以及本基金的特定风险。此外,本基金的特定风险主要包括:1)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也不上市交易。因此,在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因不能赎回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2)开放期如果出现较大数额的净赎回申请,则使基金资产变现困难,基金可能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存在着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对于本基金来说,巨额赎回即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二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获取赎回持有全部基金份额的赎回款项。3)本基金是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自动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4)本基金的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可达到或者超过 50%,所持有的基金份额的占比较大。上述投资者在赎回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时,存在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另外,上述投资者在大额赎回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时,基金可能存在为应对赎回证券变现产生的冲击成本。5)此外,由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中包括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还将面临与上述投资标的相关的特定风险。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和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基金的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同业存单、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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