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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5-18 09:09:12 股吧网页版
中加丰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5-18

中加丰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

(2022 年 5 月 18 日更新)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五月

重要提示

中加丰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由中加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21年4月12日转型而来。

2021年3月11日中加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加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内容包括中加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定开发起式基金、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者超过50%及修订基金合同等,并将“中加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中加丰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2021年4月12日起,《中加丰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中加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模型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以及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特定风险包括:由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中包括国债期货和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将面临与上述投资标的相关的特定风险;本基金以定期开放
方式运作,在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因不能赎回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本基金是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自动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以及其他特定风险。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和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基金的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同业存单、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国债期货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买入股票。因所持有可转换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在其可上市交易后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的时间内卖出。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一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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