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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5 07:40:33 股吧网页版
建信恒远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1-15

  建信恒远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建信恒远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建信恒远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00342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1月1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建信

恒远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建信恒远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7年11月17日

赎回起始日2017年11月17日

注:(1)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2017年11月17日至

2017年12月14日为建信恒远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在

开放期内开放基金申购和赎回。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申购、赎回的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2017年11月17日至2017年12月14日为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期间投资人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数量限制

1、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均为10元人民币;其他销

售机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本基

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时,最低申购金额最低金额均为10元人民币。

2、基金管理人不设置单个投资人累计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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