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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2-07 13:20:48 股吧网页版
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2-07

  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7年2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江信洪福
基金主代码 00342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2月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7年2月9日
赎回起始日 2017年2月9日
注: (1)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本次仅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不开放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定于2017年2月9日起的每个开放日(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正常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相关业务的除外)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由于
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
规定的时间为准。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 1)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非直销柜台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的,每个基金
账户每次单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元(含申购费),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2)通过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万元(含
申购费),通过直销机构购买过本基金且保有本基金份额不低于1000份的投资人不受上
述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
( 3)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通过红利再投资方式转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不
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
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50万元以下 0.50%
50万元(含)以上 按笔收取, 1000元/笔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本基金的申购费
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
项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 1)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 2)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非直销柜台的其他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基金
份额持有人每次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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