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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3-0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德邦群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3-04

德邦群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三月

重要提示

德邦群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6年9月14日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111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信用风险指发债主体违约的风险,是中小企业私募债最大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是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交投不活跃导致的投资者被迫持有到期的风险。市场风险是未来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商品价格等)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它影响债券的实际收益率。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低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重要提示2

目录4

第一部分绪言5

第二部分释义6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10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19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23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26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31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2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42

第十部分基金的财产51

第十一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52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收益分配57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59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2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63

第十六部分风险提示 69

第十七部分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72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74

第十九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90

第二十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04

第二十一部分其它应披露事项106

第二十二部分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07

第二十三部分备查文件108

第一部分绪言

《德邦群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德邦群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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