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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7-29 09:09:37 股吧网页版
中欧弘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29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21 年 6 月 16 日

报告公告日期:2021 年 7 月 29 日

一、重要提示

中欧弘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492 号文《关于准予中欧弘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欧弘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
1,197,892,364.90 元。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中欧弘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4 月 7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
份额总额为 1,197,987,137.74 份,包含认购资金利息结转的份额 94,772.84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欧弘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 5000 万元。(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 200 人。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最后一次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2021 年 5 月 28 日),基金资产净
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 5000 万元。已触发《中欧弘安一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根据《中欧弘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约定,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
合同。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1 年 5 月 28 日,基金管理人自 2021 年 5 月
29 日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及基金合同终止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于 2021 年 5 月
29 日发布的《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弘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从 2021 年 5 月 29 日起进入清算期,由本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中欧弘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中欧弘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代码:003419。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

3、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 年 4 月 7 日

4、基金运作终止日:2021 年 5 月 28 日。基金份额总额 26,114,170.19
份。

5、投资目标: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6、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7、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8、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基金最后运作日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

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欧弘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1 年 5 月 28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资 产:

银行存款 4,051,136.16

结算备付金 21,964,981.24

存出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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