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12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泰达宏利创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
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发布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泰达宏利创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为了保护持有人利益,现发布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泰达宏利创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泰达宏利创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泰达宏利创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泰达宏利创金混合
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003414,C类基金份额00341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9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2、连续60个工作日,有效申请确认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少于......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