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06
华泰柏瑞新经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华泰柏瑞新经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6年6月23日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华泰柏瑞新经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93号)的注册,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6年11月25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或本公司)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在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等。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的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本基金的基金名称仅表明本基金可以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基金资产对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会根据市场情况、投资策略等发生较大的调整,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
基金资产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可能使本基金面临港股通交易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具体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风险揭示章节。
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11月24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7年
9月30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的投资组合报告和业绩表现进行了复核确认。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17层
法定代表人:贾波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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