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0-12
鹏华弘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鹏华弘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鹏华弘康混合
基金主代码00341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9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鹏华弘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鹏华弘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申购起始日2016年10月13日
赎回起始日2016年10月13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16年10月13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16年10月13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6年10月13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鹏华弘康混合A类鹏华弘康混合C类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3411003412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是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鹏华弘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 码003411、C类基金份额代码003412)定于2016年10月13日起,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相关业务的除外)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申购金额限制。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 万元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等特定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暂不受此限制)。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与申购级差限制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A类、C类基金份额
申购金额M(元)一般申购费率特定申购费率
M<100万1.5% 0.6%
100万≤M<500万1.0%0.3%
500万≤M<1000万0.3%0.06%
M≥1000万每笔1000元每笔1000元
注: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A类和C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申购费率。
3、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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