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9
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6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3月29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3月27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中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6年10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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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003409
交易代码 00340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0月13日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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