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0-14
关于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00340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0月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A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3409003410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014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2016年9月28日
至2016年10月11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6年10月13日
份额级别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A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C合计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31910329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210,390,184.14107,740.00210,497,924.14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7,708.510.137,708.64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210,390,184.14107,740.00210,497,924.14
利息结转的份额7,708.510.137,708.64
合计210,397,892.65107,740.13210,505,632.78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无无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29.890.0029.89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0014%0%0.000014%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6年10月13日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和网站www.igwfmc.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