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19
安信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 年 12 月更新)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安信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经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841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10 月
17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安信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会因为货币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中央银行的利率调整和市场利率的波动构成本基金的利率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及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债券型基金。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
起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4 月 17 日(本招募说明书
中关于基金合同内容变更事项的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18 日),有关财务数
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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