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降管理费、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3
关于工银瑞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
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工银瑞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8月23日起,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基金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原1.0%调低至0.7%。
二、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60%×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 30%×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 1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变更为“80%×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 + 2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三、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根据上述方案,本公司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上述修订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且不涉及基金合
实质性不利影响,因此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公告。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本公司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工银瑞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基金合同 修改后基金合同
内容 内容
第 七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部 分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基 金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合 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号 6 层甲 5 号 601、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号 9 层甲 5 号 901
当 事 甲 5 号 7 层甲 5 号 701、甲 5 号 8 层甲 5 号 801、甲 5 号 9 层甲 法定代表人:赵桂才
人 及 5 号 901 设立日期:2005 年 6 月 21 日
权 利 法定代表人:赵桂才(代)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义务 设立日期:2005 年 6 月 21 日 【2005】93 号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2005】93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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