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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06 07:00:12 股吧网页版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6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增加华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夏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署的相关销售协议,自2024年12月6日起,本公司增加华夏银行
为销售机构,具体基金为:

太平日日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简称:太平日日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3398,B类份额基金代码:
003399);

太平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简称:太平日日鑫;A类份额基金代码:004330,B类份额基金代码:
004331);

太平恒久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恒久纯债;基金代码:010476)

太平恒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简称:太平恒安三个月定开债;基金代码:
007545);

太平恒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恒睿纯债;基金代码:009118);

太平恒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恒兴纯债;基金代码:014055)

太平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
有;基金代码:017563)

太平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A类份额:
009087,C类份额:009088,D类份额:021597)

太平恒庆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太平恒庆利率债;A类份额:022639,C类份额:
022640)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业务范围

2024年12月6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华夏银行相关渠道办理上述基金产品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
期定额投资等相关销售业务。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其规则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
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
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1、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前,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并经办理本业务
的销售机构认可。投资者须遵循华夏银行有关规定,并与华夏银行约定每期扣款日期及固定扣款金额。

太平日日金、太平日日鑫、太平恒安三个月定开债、太平恒久纯债、太平恒睿纯债、太平恒兴纯债、太平
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太平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太平恒庆利率债产品的定期定额投资业
务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各基金最低申购金额为准(含申购费),华夏银行可在此最低金额基础之上,根据需
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各基金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以华夏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
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华夏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
具体扣款方式按华夏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2、交易确认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申购价格以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为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月实际扣款日(如遇非基金开放日则
顺延至基金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
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投资者可从T+2工作日起办理相关基金(在该基金已开放赎回业务的情况
下)的赎回业务。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办理该业务
网点申请办理,具体办理程序和事宜应遵循华夏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基金转换业务及其规则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
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同一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

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补差费和转出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
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而定。

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转换费用=转出费+补差费

(2)转出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3)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补差费=Max({转出净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净金额×转出
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0)

(5)转入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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