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18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的公告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的相关销
售协议,自2024年1月19日起,本公司增加招商银行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其费率
优惠,具体基金为:
太平日日金货币市场基金(基 金简称:太 平日日金 ;A类份额基金代码:
003398,B类份额基金代码:003399);
太平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基 金简称:太 平日日鑫 ;A类份额基金代码:
004330,B类份额基金代码:004331);
太平恒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恒安三个月
定开债;基金代码:007545);
太平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中债1-3
年政策性金融债;A类份额基金代码:009087,C类份额基金代码:009088);
太平恒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恒睿纯债;基金代码:
009118);
太平恒久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恒久纯债;基金代码;
010476);
太平恒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恒兴纯债;基金代码:
014055);
太平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中证1000指数增
强;A类份额基金代码:015466,C类份额基金代码:015467)
太平嘉和三个月定开债券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嘉和三个月
定开债;基金代码:015959);
太平恒信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恒信6个月
定开债;基金代码:015961);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