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9-30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增加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 )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 )签署的相关
销售协议,自 2021 年 10 月 8 日起,本公司增加湘财证券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其费率
优惠,具体基金为:
太平恒久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太平恒久纯债; 基金代码:
010476)
太平日日金货币市场基金(A 类份额:003398,B 类份额:003399);
太平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A 类份额:004330,B 类份额:004331);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业务范围
2021 年 10 月 8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湘财证券相关渠道办理太平恒久纯债、日
日金、日日鑫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相关销售业务。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其规则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
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
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1、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前,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
款账户,并经办理本业务的销售机构认可。投资者须遵循湘财证券证券有关规定,
并与湘财证券约定每期扣款日期及固定扣款金额。
太平恒久纯债、日日金、日日鑫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各
基金最低申购金额为准(含申购费),湘财证券可在此最低金额基础之上,根据需
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各基金的最低扣款金额, 具体以湘财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则为
准。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若遇非基金交易日
时,扣款是否顺延以湘财证券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按湘财证券的相关
业务规则办理。
2、交易确认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遵循“未知价” 和“金额申购” 的原则,申购价格以基金申
购申请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基金申购申请日(T 日)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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