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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23
建信恒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22 年 3 月 31 日
报告公告日期:2022 年 4 月 23 日
一、重要提示
建信恒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6 年 9 月 9 日证监许可【2016】2078
号文注册募集,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建信恒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建信恒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建信恒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且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
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 2022 年 2 月 25 日起,本基金
进入清算期。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刊登在 2022 年 2 月 24
日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cbfund.cn)上的《关于建信恒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清算期自 2022 年 2 月 25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11 日止。由基金管理人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建信恒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3、《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 年 11 月 8 日。
4、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
的组合管理,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5、投资策略:
(1)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确定投资组合久期,结合自下而上的个券选择方法构建债券投资组合。具体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债券投资组合策略、个券选择策略等。
(2)开放运作期投资策略
开放运作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6、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7、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基金产品,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及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8、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建信恒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 年 2 月 24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22 年 2 月 24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294,652.70
结算备付金 5,007,957.17
存出保证金 25,409.9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利息
应收申购款
证券清算款
资产总计 6,328,01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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