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0-21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民生加银鑫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
告
民生加银鑫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141 号文核准,已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起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 2016 年 10 月 24 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以及《 民生加银鑫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民生加
银鑫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民生加银鑫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等文件的相
关规定,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募集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程序延长或缩短发售募集期,此类变更适用于所有销
售机构。本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 2016 年 10 月 24 日延长至 2016 年 12 月 12 日。在募集
期延长期间,本基金将继续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公开发售,具体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和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其他有关信息:
1、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388(免长话费)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msjyfund.com.cn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其他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 2016 年 9 月 14 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 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的《 民生加银鑫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民生加银鑫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民生
加银鑫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 《 民生加银鑫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和《 民生加银鑫
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
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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