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平安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1-14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平安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订的销售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
11月14日起通过平安银行代理销售以下基金: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广发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3376
广发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C类 003377
广发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5623
广发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C类 005624
广发中证10年期国开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 501106
广发中证10年期国开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C类 005285
投资者可在平安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今后本公
司发行的其它开放式基金是否适用于上述业务,本公司亦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告,具体业务的办理请参照本公司及平安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1-3
公司网址:www.bank.pingan.com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