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09
鹏华兴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21 年 3 月 9 日
一、重要提示
鹏华兴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鹏华兴合定期开放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 749 号) 批准,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成立并正式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鹏华兴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截至 2021 年 1 月 15 日(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本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基金合同自动终
止。本基金从 2021 年 1 月 16 日起进入清算期,由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鹏华兴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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