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01
浙商汇金中证转型成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浙商汇金中证转型成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 2017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汇金中证转型成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重要提示
浙商汇金中证转型成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浙江浙
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
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10月9日证监许可[2015]2247号准予注
册, 并经机构部函【 2016】 2726号准予延期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已通过《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 www.stocke.com.cn)进行了
公开披露。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2016年12月19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
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
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 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
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风
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在投资运作
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 股指期货投资
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和不可抗力风险等等。投资者应当认真阅
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
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
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
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亦不构成对本基金
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认/申购和
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本招募说明书中
浙商汇金中证转型成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涉及与基金托管人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与基金托管人复核。除特别说明外,本招
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6月18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7年3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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