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商汇金中证转型成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15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商汇金中证转型成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浙商汇金中证转型成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的相关规定,现将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浙商汇金中证转型成长指数型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浙
商汇金中证转型成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
案”),并由权益登记日(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7月12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对
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本次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3年7月13日起,至2023年8月13日
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2023年8月14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
票,上海市恒业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
果进行了公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可
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经统计,参加本次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
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 2,826,311.31 份,占 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5,542,474.99 份的
50.99%,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终止浙商汇金中证转型成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
项的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
结果为:同意的份额为:2,826,311.31份,占出席本次大会份额的100.00%,反对的份额为0份,
弃权的份额为0份。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达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2/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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