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1-03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稳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并参与部分销售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信稳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信稳益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00334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0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长信稳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稳益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6年11月3日
赎回起始日2016年11月3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6年11月3日
2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
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
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时除外。
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上述业务申请的,将被视
为下一交易日的业务申请。
基金合同存续期间,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
其他特殊情况,本公司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并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场外申购时,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
,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
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基
金遵循上述规则;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
办理申购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3.2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前端申购费率
M<100万 0.6%
100万≤M<300万0.3%
M≥300万 0
注:M为申购金额。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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