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30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投资范围并相应
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进一步丰富基金投资品种,满足投资者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人”或“中国银行”)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对本公司旗下 3 只基金参与存托凭证投资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存托凭证、增加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等,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增加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揭示。本次修订系根据《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将自 2020 年 12 月 30 日起正式生效。现将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订基金列表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全称
1 A 类:003345;C 类:003346 安信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A 类:006818;C 类:006819 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 A 类:009766;C 类:009767 安信平稳双利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更新)修订
(一)在《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前言及重要提示部分增加如下内容: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二)在《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中,将存托凭证纳入投资范围。以《安信平稳双利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为例,修改内容如下: “……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
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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