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1-30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期间申购赎回等交易业务
及清算交收安排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调整2020年春节休市相关安排的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休市安排的通知》,2020年春节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休市延长至2020年2月2日,2020年2月3日正常开市。
由于2020年1月31日调整为非交易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基金合同、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资产管理计划、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交易业务及清算交收安排相应调整如下:
一、2020年1月31日当日本公司旗下所有资产管理计划、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均不开放,不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分红方式变更等业务。长江乐享货币市场基金A、B类份额及长江优享货币市场基金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起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相应顺延至2020年2月3日。长江超越理财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临时开放参与,2020年1月31日当日暂停办理参与业务。
二、2020年1月23日(含)前已受理,但尚未确认的各类有效交易申请,应于T 1日确认的,确认日顺延至2020年2月3日;应于T 2日确认的,确认日顺延至2020年2月4日,以此类推。
三、2020年1月23日(含)前已确认的交易,但尚未交收划付的资金,应于T 1日交收划付资金的,交收划付日顺延至2020年2月3日;应于T 2日交收划付资金的,交收划付日顺延至2020年2月4日,以此类推。
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公司
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jzcgl.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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