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30
长江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6年6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下发的《关于准予长江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6] 1378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 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 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 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 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 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 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 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 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 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 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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