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4年11月29日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9
长江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4 年 11 月 29 日更新)
基金管理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6年6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下发的《关于准予长江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6]1378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0月17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 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 策。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 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 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 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投 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 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 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 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
本基金资产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 市场
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 险、退市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和政策风险等。具体风险请查阅本招募 说明书第十九部分“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 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 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 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
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较低预期收益、较低预期风险的证券投 资基金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 票型基金。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 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 有关部分的规定。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 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和转换。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 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 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4年11月2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截止日为2024年0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已经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目 录
重要提示...... 1
第一部分 绪言...... 4
第二部分 释义......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1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20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24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26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27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28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38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54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