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01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第 13 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的相关规定,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4 年 9 月 30 日起对本
公司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海通证券”(证券代码:600837)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交易所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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