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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21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及时提供或更新身份信息资料的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
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有关要求,长江证券(上
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持续加强客户身份识别和身份信
息完善工作,现就相关事项提醒广大投资者:
一、自然人客户如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请持当前
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办理身份
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更新手续,以免影响交易。
二、非自然人客户如已办理或换领新版营业执照,请持新版营业执照,及时
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以免影响交易。
三、如果您的身份信息资料过期、缺失、错误或者发生变化,请及时到开立
基金账户的机构完善信息,其中:
1、自然人客户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
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
2、非自然人客户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可证明
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的名称、号码和
有效期限;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经办人和受益
所有人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
本公司在进行上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完善工作过程中,不会以任何理由要
求投资者提供支付密码、交易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请投资者注意保护相关
信息,防止信息泄露造成资金损失。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1-166-866。
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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