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江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9-26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江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6 年 6 月 2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下发的《 关于准予长江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6] 1378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
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
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
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全
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
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
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投
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人
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
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
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
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
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
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
有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
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
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
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
响和损失。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较低预期收益、较低预期风险的证券投资基
金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
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
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目录
第一部分绪言 1
第二部分释义 2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6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13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17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20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24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5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34
第十部分基金的财产 43
第十一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 44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收益分配 49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50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52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53
第十六部分风险揭示 59
第十七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62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64
第十九部分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80
第二十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99
第二十一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100
第二十二部分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101
第二十三部分备查文件 102
第一部分绪言
《 长江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
或“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
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 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 长江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编写。基金管理人
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
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
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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