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1
关于招商睿诚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商睿诚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现将招商睿诚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以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23日起至2018年6月18日17:00止,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招商睿诚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招商睿诚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睿诚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计票人在监督员的现场监督及公证员、律师的现场见证下,统计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计票结果如下:
截止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2018年5月23日,本基金总份额为50,029,696.72份。本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50,000,000.00份,占权益
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99.94%,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50,000,000.0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招商睿诚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20000元,前述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财产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招商睿诚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
6月20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
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1、《基金合同》终止前的可赎回期间
自2018年6月21日起至2018年6月27日止为本基金的可赎回期间,该期间本基金持有人可以选择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本基金份额,但不可以办理申购或转换转入业务。可赎回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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