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15
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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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16 年 5 月 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准
予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1120 号)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11 月 2 日生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保证《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
“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
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
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
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
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
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
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
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
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在投资中将国债期货纳入投资范围,因此,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
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市场风险是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使所持有的期货合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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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变化的风险。基差风险是指由于期货与现货间的价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
或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流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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