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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09 07:25:27 股吧网页版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招商银行为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09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招商银行为销售机构并

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招商银行” )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1年12月9日起,新增招商银行销售旗下部分基
金,并开通申购、赎回、转换、定投业务和费率优惠活动,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
式以招商银行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招商银行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1)景顺长城中证500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318);

(2)景顺长城顺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0822;C类010823)。

注:1、仅景顺长城中证500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费率优惠活动。

2、景顺长城顺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销售机构

销售机构信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
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
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
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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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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