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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2-09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招商银行为销售机构并
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招商银行” )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1年12月9日起,新增招商银行销售旗下部分基
金,并开通申购、赎回、转换、定投业务和费率优惠活动,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
式以招商银行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招商银行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1)景顺长城中证500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318);
(2)景顺长城顺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0822;C类010823)。
注:1、仅景顺长城中证500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费率优惠活动。
2、景顺长城顺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销售机构
销售机构信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
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
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
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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