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26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3月26日
1重要提示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中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自2018年6月20日起原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6月19日止,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自2018年6月20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2019年2月28日,“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景顺长城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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