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28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9年1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gwfmc.com)发布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315,下称“景瑞双利”或“本基金”)由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依据《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转型条款转型而来。《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8年6月20日正式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开会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9年1月31日起,至2019年2月26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608-610室
邮政编码:100033
联系人:赵豫
联系电话:4008888606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修改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相关内容、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以及基金合同终止的事由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关于修改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相关内容、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以及基金合同终止的事由的议案的说明》(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9年1月31日,即在2019年1月31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方式仅限于书面纸质表决。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gwfmc.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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