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19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第二次受
限开放期净赎回最大比例的公告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2016 年 8 月 9 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 2016】 1771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1 月 25 日成立生效。
本基金将于 2018 年 1 月 25 日至 2018 年 1 月 31 日进入第一个自由开放期,并将于 2018 年 2 月 1 日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进入本基金第二个运作周期。
一、关于本基金第二次受限开放期净赎回最大比例
1、本基金第二次受限开放期的时间为 2018 年 8 月 1 日,共 1 个工作日。在每个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将对净
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占该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15%(含),且该比例的数
值将提前于受限开放期或在该受限开放期所在的运作周期的前一个自由开放期前通过指定媒介公告。如净赎回
数量占比超过 15%(含)的比例,则对当日的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赎回申请的确认按照该日净赎回额度
(即受限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乘以 15%的比例)加计当日的申购申请占该日实际赎回申请的比例进行部
分确认。如净赎回数量占比未超过 15%的比例(含)或净赎回数量小于零(即发生净申购)时,则对当日的申
购和赎回申请全部确认。
2、受限开放期及申赎确认原则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在第一个运作周期中,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日后的 6 个月对日。在第二个及以后的运作周期中,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为该运作周期首日后的 6 个月对日。
上述对日若为非工作日或公历年无该对日的,受限开放期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
金在上述日期无法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受限开放期为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
个工作日。本基金的每个受限开放期为 1 个工作日。在受限开放期赎回本基金,本基金将收取赎回费。
2018 年 8 月 1 日为本基金在第二个运作周期内的受限开放期。对受限开放期内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
本基金将对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占该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15%(含),
且该比例的数值将提前于受限开放期或在该受限开放期所在的运作周期的前一个自由开放期前通过指定媒介公
告。如净赎回数量占比超过 15%(含)的比例,则对当日的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赎回申请的确认按照该
日净赎回额度(即受限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乘以 15%的比例)加计当日的申购申请占该日实际赎回申请
的比例进行部分确认。如净赎回数量占比未超过 15%的比例(含)或净赎回数量小于零(即发生净申购)时,
则对当日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全部确认。
3、受限开放期的净赎回比例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在本基金第二次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将对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占该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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