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1-23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民生加银鑫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民生加银鑫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929号文核准,已于2016年12月05日起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17年02月05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以及《民生加银鑫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民生加银鑫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民生加银鑫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募集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程序延长或缩短发售募集期,此类变更适用于所有销售机构。本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
2017年02月05日延长至2017年03月03日。在募集期延长期间,本基金将继续通过本公
司直销中心公开发售,具体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和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其他有关信息:
1、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免长话费)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其他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6年12月01日刊登在《上海证
券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民生加银鑫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民生加银鑫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民生加银鑫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民生加银鑫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和《民生加银鑫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1月23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