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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3-28 09:12:09 股吧网页版
华夏圆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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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圆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 《华夏圆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现将华
夏圆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 《关于华夏圆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管理费率和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 , 会
议表决票收取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7 日至 2017 年 3 月 24 日 17:00 止,计票时间
为 2017 年 3 月 27 日, 本次计票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 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对计票过程
进行了公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共计 502,301,791.41 份,占本基金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99.93%, 达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夏圆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
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对应的
基金份额共计 502,301,791.41 份,表决结果为:502,301,791.41 份基金份额同意,
0 份基金份额反对,0 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大
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对应的基金份额的 100%,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
夏圆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议案获得
通过。
经本基金托管人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 2.5 万元,律师费
2
3 万元,由基金财产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一)决议生效及备案
根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 2017
年 3 月 27 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
(二)决议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和《华夏圆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等有关规定,同意
以下议案:
1、将本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 1.00%调整至 0.60%;
2、将本基金赎回费率调整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7天以内 1.5%
7天以上(含7天)-30天以内 0.75%
30天以上(含30天)-180天以内 0.5%
180天以上(含180天) 0
3、同意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调整费率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确定调整费率的具体时间,对《华夏圆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 、 《华夏圆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进行修改等,并可以
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
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
募说明书进行其他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一)调整后费率的执行
自 2017 年 3 月 27 日起,本基金将执行调整后的管理费率及赎回费率, 具体
如下:
1、2017 年 3 月 27 日本基金的管理费按照 2017 年 3 月 26 日基金资产净值
的 0.60%年费率计提;
3
2、投资者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办理本基金赎回业务时将按照上述调整后的
赎回费率收取赎回费。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根据 《华夏圆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修改说
明》 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
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中有关管理费率、
赎回费率的内容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自 2017 年 3 月 27 日起正式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夏圆和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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