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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9-16 09:36:25 股吧网页版
信达澳银健康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9-16

信达澳银健康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信达澳银健康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信达澳银健康中国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00329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8月1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信达澳银健康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信达澳银健康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7年9月21日

赎回起始日2017年9月21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17年9月21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17年9月21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7年9月21日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在代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各

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人在直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等特定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暂不受此限制);基金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具体申购金额限制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调整前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申购采用前端收费模式,费率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费率表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

M<100万元1.5%

100万元≤M<300万元1.0%

300万元≤M<500万元0.6%

M≥500万元每笔1000元

投资者选择红利自动再投资所转成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最新的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相关公告中列示。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时,可以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

份额,若某投资者在该销售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不足10份或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在该销售网点托管的

基金份额少于10份,则全部基金份额必须一并赎回;如因红利再投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巨额赎回、

基金转换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10份的情况,不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最低限额为10份。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赎回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投资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应交纳赎回费。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具体费率如下:

基金份额持有期限(T)赎回费率

TO<7O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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