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12
国联安鑫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
【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 年 8 月 22 日证监许可【2016】1907 号文
准予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
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
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
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份额
价格存在波动,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
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投资本基金
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者根
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
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
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
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策略
所特有的风险等。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中等预期风险、中等预
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通常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
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
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
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资产
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 录
一、绪言 6
二、释义 7
三、基金管理人 12
四、基金托管人 24
五、相关服务机构 28
六、基金的募集 30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35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7
九、基金的投资 49
十、基金的财产 56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57
十二、基金的收益分配 63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65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8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69
十六、风险揭示 75
十八、基金终止与清算 78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80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96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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