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09
国联安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二零一八年三月九日
1 重要提示
国联安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联安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17号文)批准,由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国联安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16年9月9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808,730,517.32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联安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提议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17年10月24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国联安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基金合同》。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于2017年
10月25日成立。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由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
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其中,基金管理人的授权代表为仲晓峰、林文卿;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为孙颖、余胜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为王国蓓、张楠;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安冬、陆奇。
2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联安鑫瑞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327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9月9日
报告期末(2017年10月24日)基
494,508.57份
金份额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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