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3
安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协议
(2018年3月修订)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拟担任安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安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安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
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协议。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名称: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法定代表人:刘入领
成立时间: 2011年12月6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11〕1895号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5.0625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
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托管人”)
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成立时间: 1983年10月31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经营范围: 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
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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