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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5-26 10:04:27 股吧网页版
安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5-26

  安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四月

安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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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安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申请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经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16]1591 号文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10 月 12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
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安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
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
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
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
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
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预期风险
和较高预期收益产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
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
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其中 A 类份额收取认(申)购费,但不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C 类份额不收取认(申)购费,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责。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4 月 12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安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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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为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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