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1-11
安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
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安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安信沪深 300 增强
基金主代码 00326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0 月 1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安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安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等
申购起始日 2016 年 11 月 14 日
赎回起始日 2016 年 11 月 14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6 年 11 月 14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6 年 11 月 14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6 年 11 月 14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安信沪深 300 增强 A 安信沪深 300 增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3261 003262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是 是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赎
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申请。具体业
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与代销机构约定,每交易日交易时间以后提交的申请,按下一交易日的业务申请处理。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或者定期定额投资。基金投资者在基金
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申请或定期定额投资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
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 50,00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单笔 10,000 元(含申购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0 元
(含申购费),网上直销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通过本基金代销机构进行申购,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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