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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5-02 11:01:45 股吧网页版
博时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1号(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5-02

博时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
博时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博时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6]1860 号文核准(核准日期 2016 年 8 月 17 日)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9
月 18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重要提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
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作出的任何决定, 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
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
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3 月 18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
日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博时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成立时间: 1998 年 7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2.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韩强
联系电话: ( 0755) 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 号文批准
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4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
有股份 25%;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6%;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12%;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6%;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股份 2%。注册资本为 2.5 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
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两大总部和二十八个直属部门,分别是:权益投资总部、固定收益总部以及宏
观策略部、交易部、指数与量化投资部、特定资产管理部、多元资产管理部、年金投资部、
产品规划部、营销服务部、客户服务中心、市场部、养老金业务中心、战略客户部、机构‐
上海、机构‐南方、券商业务部、零售‐北京、零售‐上海、零售‐南方、央企业务部、互联网
金融部、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基金运作部、风险管
理部和监察法律部。
权益投资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权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权益投资总部下设股票
投资部(含各投资风格小组)、研究部。股票投资部负责进行股票选择和组合管理。研究部
负责完成对宏观经济、投资策略、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的研究。固定收益总部负责公司所管
理资产的固定收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固定收益总部下设现金管理组、公募基金组、专户
组、国际组和研究组,分别负责各类固定收益资产的研究和投资工作。
博时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
市场部负责公司市场和销售管理、销售组织、目标和费用管理、销售督导与营销培训管
理、公司零售渠道银行总行管理与维护、推动金融同业业务合作与拓展、国际业务的推动与
协作等工作。战略客户部负责北方地区由国资委和财政部直接管辖企业以及该区域机构客户
的销售与服务工作。机构‐上海和机构‐南方分别主要负责华东地区、华南地区以及其他指定
区域的机构客户销售与服务工作。养老金业务中心负责公司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本养老
金及职业年金的客户拓展、销售与服务、养老金研究与政策咨询、养老金销售支持与中台运
作协调、相关信息服务等工作。券商业务部负责券商渠道的开拓和销售服务。零售‐北京、
零售‐上海、零售‐南方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零售客户的渠道销售和服务。央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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