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7
博时富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1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3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4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9
五、基金财产保管......10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13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15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18
九、基金收益分配......22
十、信息披露......23
十一、基金费用......25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27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28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29
十五、禁止行为......32
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33
十七、违约责任......35
十八、争议解决方式......36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37
二十、其他事项......38
博时富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邮政编码:518040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成立日期:1998年7月1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6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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